摘要:自2010年8月1日起,广州市"老八区"和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之间个人医疗账户跨区结算工作正式启动,自此广州市老八区及两区两市医保卡正式实现广州同城互认,已建立有个人医疗账户的参保人跨统筹区就医购药将可使用医保卡中的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结算并支付有关费用。
全市定点药店和医院实现医保卡刷卡结算
从广州市医保局获悉,自2010年8月1日起,广州市市本级统筹区(即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萝岗区,以下简称"老八区")和花都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以下简称为"两区两市")各统筹区之间个人医疗账户跨区结算工作正式启动,自此广州市老八区及两区两市医保卡正式实现广州同城互认。
在该工作启动以后,广州市老八区和两区两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已建立有个人医疗账户的,可在广州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从化市暂缓)通过刷医保卡购药,个人医疗账户的使用范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参保人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也可使用医保卡支付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费用的自付费用部分。
定点零售药店和各统筹区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参保人可在广州市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上查询。
记账医疗费用报销方式仍按各统筹区原规定执行
参保人在其他统筹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所发生的属医疗保险基金记账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仍按各自所属统筹区的原规定执行,具体报销程序参保人可咨询各自所属统筹区的医保经办机构。
市医保局负责人提醒,由于技术原因,广州市社会保障卡(IC卡)仅可作为就医凭证使用,暂不可用于跨统筹区结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