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13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该项措施针对的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我省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仍需参加生育保险。
据介绍,由于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生育上没有保障,因此,特意将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而我省参加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仍需参加生育保险,但参保费用由单位“埋单”,这样住院分娩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才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