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入户条件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尚在协议期限内的往届毕业生,未婚。
二、申报材料
(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二)接收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标明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毕业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暂缓就业的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和有效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三、申报程序
1 、准备上述资料由公司送审、报批;
2 、毕业生本人带一张一寸相片到公司领取申请表(准予接收、入户广州的批复文件),填写《人事代理手册》,缴费,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及协议书交用人单位、院校、人事部门各一份;
3 、学生毕业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公司报到,由我处申请入户广州指标卡;
4、毕业生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指标卡、迁入地户口本、接收单位报到证明、三张身份证相片、旧身份证到迁入地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入户及新身份证。
注:毕业生原则上要提供入户地址,没有入户地址的,可在签订协议后入户广州市天河人才市场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