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协议书
甲方:(学校)
乙方:广州启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做大做强职教的原则,就双方联合办学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 联合办学项目:中专、职中、短期培训班,以及在条件许可后办的职教大专班。
二、 联合办学收入分配办法:联合办学所收学生全部学杂费收入,扣除学生保险金每人每年 X元,课本费每人每期X元,校服费每人X元,录取费、招生费合计每人X元,以后的剩余部分,按甲方四成,乙方六成的比例,双方进行分配,各自包干使用,自负盈亏。
三、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负责提供办学所需的设备、场地、工勤人员、基础课程的师资以及相关的办学资质证照 。
2、负责该校的招生工作、日常教学管理等有关教学事务。
3、负责协调联合办学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
4、甲方负责根据乙方“定点培训基地”的内容,做好广告宣传、信息及招生培训教育工作。
5、负责提供学生学习及培训材料,负责联合办学教学人员的教学材料、薪金和奖金发放(乙方派出人员的薪金报酬除外)。
6、负责为学生办理中等职业技术毕业证书。
(二)乙方权利义务
1、负责联系多家国内知名企业与甲方签订长期人才定点培训供需合同,确保建立长期人才培训供需合作关系,并负责做好与这些企业间的协调工作。
2、负责将联合办学的毕业生安排到知名企业工作,联合办学的学生报名入学的同时与乙方签订就业协议,保证百分百就业。如不能保证就业,乙方负责赔偿学生在校两年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做好一年之内学生就业跟踪服务和处理劳动纠纷协调处理工作,保证学生试用期满后,正式工工资待遇每月X元以上(包吃包住)。
3、负责向甲方提供“(名企)定点用人培训基地”的招牌,费用由乙方负责,负责为学生提供名企的厂服作为联办专业学生的校服,费用在所收取的校服费中列支。
4、负责聘请安排专业课教师到联合办学学校授课,并视情况需要安排合作企业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到联合学校讲课。专业课教师必须按课程设置时数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5、乙方负责所派驻到联合学校讲授课人员的工资报酬、差旅费及生活费,甲方提供住宿。
6、乙方负责每年暑假安排联合办学的学生到广东的企业勤工俭学。
四、联合学校仍使用甲方现有的名称,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可视情况随时决定派员参与共同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联合学校的重大事项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作决定。一方分工负责的事项,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及知情权、建议权。
五、联合办校收入分配为每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先付给乙方应得部分的X%,乙方应得的其余部分由甲方根据当年毕业就业安排的比例进行支付,百分之百安排百分之百支付完毕。
六、甲方须从联合办学收入中每年按提取适当比例的基金作为该校各项教辅设施的购置维护、维修费用。甲方并根据发展基金情况逐年增加教辅设备设施的投入。
七、甲方现有初中班不列入合作范围,但双方决心通力合作,扩大联合办学规模,并在条件成熟时试办职教大专班。
八、每学期开学收费或短训班招生收费时,乙方可派一人参与收费管理及监督工作,使用统一的收据,专款专用。
九、合作期限内,甲方不得与其他机构再建立类似或相近的合作关系。
十、本合同试用合作期限为X年,从200X年X月X日开始至20X年X月X日止。试用合作期限满后,双方再作协商,办理续约手续。本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处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甲方主管部门签证备案壹份。
甲方: (学校) 乙方:广州启智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甲方主管部门签证(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