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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学校毕业生和企业的承诺
2008-7-14 10:40:19


为了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我方对学校和毕业生郑重做出以下承诺:
1)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我方安置学生入职就业:
A:管理规范,遵守劳动法,不收押金,不拖欠与克扣员工工资,按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
B:食宿外月收入不低于1000元;
C:每月保证有2天以上的休息日;
D:每日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
2)有下列损害员工利益情况的企业,我方不安置学生就业:
A:生产过程或环境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企业;
B:生产过程与环境不安全,有可能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企业;
C:生产设施不完善,工作、生活环境差的企业;
D:管理不规范的企业;
E:不遵守劳动法的企业;
F:生产上淡旺季明显的企业。

我方对企业的承诺:
1)按照企业的要求推荐毕业生;
2)向企业推荐接受过正规教育的高素质的毕业生;
3)推荐毕业生到位准时、高效;
4)协助企业对毕业生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
5)协助企业解决学生工作、生活以及思想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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