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用人单位招用异地迁转户籍关系技能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
1、用工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社会保险登记证(首页及副页);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三、被招用人(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用工单位先行核对并加盖公章):
1、身份证;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3、学历证;(需鉴定)
4、职业资格证;(需网上查到)
5、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证(计生办)、婚姻状况证明(民政局);
6、在本市合法住所证明(房产证或其他)(若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在用工报告上注明迁入集体户);
7、符合准入条件的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方身份证及户口簿,随迁的未成年小孩出生证及户口簿);
8、与准入条件相应期限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投保资料(个人缴费历史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